海特高新: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31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2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8日下午2:30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
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召集并主持。经
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的确认意见。
《 2019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5)刊登于
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核查,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
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56,791,0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
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19年度派发现金红利
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分红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因此,同意公
司董事会提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文件,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
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完整和保值增值。(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
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3)2019年,公司未出现违反财政部、
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
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具体内容刊
登 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0年公司与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0
万元,与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80万元,与四川海
特投资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70万元,与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32万元。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具
体 内 容刊 登 于 2020 年 3月 31日 《 证券 时报 》、《 上海 证 券报 》 和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子公司
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25.5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事宜。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详见2020
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为14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3.5亿元的担
保额度。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具体内容刊
登 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毛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
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王胜杰
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胜杰先生承诺符合担任公司监事
任职资格。
鉴于毛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毛科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其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
担任公司监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胜杰先生,1991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17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法务专员、法律部负责人、法务总监。
王胜杰先生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
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胜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