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2020-08-0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李江石先生辞
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李江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李江石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后,
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3、李江石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李江石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总
经理等职务。
独立董事:郭全芳、王廷富、彭韶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