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5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
计 2724.87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序号 补助 发放 受助 政府批文 收到 补助金 补助 会计 是否具
项目 主体 主体 补助 额(万 类型 处理 有持续
时间 元) 性
1 市级 成都市财 四川海 成财产发 2020 200 与收 其他 否
工业 政局、成都 特高新 【2020】 年 11 益相 收益
发展 市经济和 技术股 104 号 月 25 关
资金 信息化局 份有限 日
公司
2 稳岗 成都市就 成都海 成就发 2020 227.87 与收 其他 否
补助 业服务管 威华芯 【2020】 年 11 益相 收益
理局 科技有 26 号 月 20 关
限公司 日
3 补助 沈阳 沈阳飞 - 2020 1297 与资 递延 否
安飞行 年 12 产相 收益
科技有 月 14 关
限公司 日
4 补助 四川 成都海 - 2020 1000 与资 递延 否
威华芯 年 12 产相 收益
科技有 月 25 关
限公司 日
上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上述资金均已划拨到公司资金账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
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总额为人民币 2297 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为人民币 427.87 万元。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
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
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为 2297 万元,公司将其补助金额
进入递延收益,分摊转入各年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对 2020
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总计为 427.87 万元。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
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述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