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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高新: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 3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满足。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并
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81.45 万份股票期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