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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7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9:30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万涛先生、辛豪先生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
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董事会认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
定 首 次授 予日 为 2021 年8月 16日 ,向 符合 授予 条件 的269名 激励 对象 授予 股票 期 权
1281.45万份,行权价格为12.55元/股。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体 《 上 海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中国 证 券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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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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