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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高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1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6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海特国际广场 3 号楼 1
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178,739,65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3.6181%。
    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薛祯、徐

                                    1
皖蒙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1,390,215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14.71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67,349,4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8993%。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7,772,976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34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879,634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1.83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3,893,34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514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
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603,4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43%;反对
1,112,6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25%;弃权 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36,7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069%;反对
1,112,6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603%;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662,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73%;反对
1,053,7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95%;弃权 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95,6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383%;反对

                                     2
1,053,7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289%;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588,0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57%;反对
1,12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11%;弃权 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21,3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02%;反对
1,128,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0%;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64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86%;反对
1,069,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82%;弃权 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0,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516%;反对
1,069,1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156%;弃权 2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578,8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05%;反对
1,160,8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9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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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12,1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685%;反对
1,160,8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1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685,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05%;反对
1,053,7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9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19,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711%;反对
1,053,7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28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710,2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41%;反对
997,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78%;弃权 3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43,5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078%;反对
997,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099%;弃权 3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八、《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653,5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3%;反对
1,053,7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95%;弃权 32,400 股(其中,


                                     4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6,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88%;反对
1,053,7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289%;弃权 32,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九、《关于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633,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14%;反对
1,049,7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73%;弃权 56,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67,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785%;反对
1,049,7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64%;弃权 56,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薛祯、徐皖蒙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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