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总经理离职的独立意见2022-10-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
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魏彦廷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经核查,魏彦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
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
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魏彦廷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3、魏彦廷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魏彦廷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
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等职务。
独立董事:任治新、朱晓刚、许兵伦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