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
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2年7月2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我2022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就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3次,均按时出席。出席董事会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2次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会次数 席次数 事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
3 2 1 0 0 否
2、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列席股东大会会议1次。
3、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
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对推动公司内控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起到积极影
响。本人任期内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具体如下:
1、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与
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从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发展状
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首先,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义务》等
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第二,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对重大媒体事
项要求公司及时给予说明。第三、要求公司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特别是要
求公司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沟通渠道的畅通。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事先
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利用本人在航空装备产业方面专业知识和多
年工作经验,审慎、客观、独立的行使表决权,确保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积极督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关注管理层对董
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治理、财务资金管理
等工作进行了重点考察,重点关注了公司装备研发项目工作进展、航空工程技术
与服务业务的开展情况,不定期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
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五、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会议,发挥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2
1、2022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三季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2022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
六、自我培训工作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以上是我在2022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积极参与对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现场考察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结合自身多年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勤勉尽责,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以更加优异的
业绩回报投资者。
独立董事:任治新
2023 年 4 月 2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