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3-04-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四
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
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对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信永中和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上述审计报告无
异议。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对 2022 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的
进展情况,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任治新、朱晓刚、许兵伦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