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朱晓刚)2023-04-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
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2年7月2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我2022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就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3次,均按时出席。出席董事会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2次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会次数 席次数 事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
3 2 1 0 0 否
2、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列席股东大会会议1次。
3、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
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对推动公司内控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起到积极影
响。本人任期内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具体如下:
1、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办公,累计时间
超过10天,主要是实地了解、考察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项目进展、
财务状况、担保等事项,并就资本市场发展状况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
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从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发展状
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首先,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义务》等
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第二,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对重大媒体事
项要求公司及时给予说明。第三、要求公司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特别是要
求公司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接听投资者专线电话,并及时回复互动易平台投资者问
询等。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事先
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利用本人在财务、投资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多
年的投行工作经验,审慎、客观、独立的行使表决权,确保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积极督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关注管理层对董
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治理、财务资金管理
等工作进行了重点考察,不定期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
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五、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会议,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2
了以下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三季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2022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
六、自我培训工作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以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
司在新的一年里持续稳健经营,开拓进取,争取更大的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
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朱晓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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