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
(1)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
(2)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变更原因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 ,主要包括“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
损合同的判断”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三个方面的内容。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包括“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具体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中仅 “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事项对本公司财务报表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具体为: 2021 年度公司将研发项目的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 123.89 万元抵
销相关成本 45.64 万元后的净额冲减开发支出 78.25 万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应当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
发支出;公司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执行该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
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务部相关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