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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易购:《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11-26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145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相关安排,拟对《公司章程》进
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是:                                     是: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
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产品及       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产品及
配件的连锁销售和服务,空调配件的销       配件的连锁销售和服务,空调配件的销
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       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
(不包括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微型计       (不包括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微型计
算机配件、软件的销售,智能家居、智       算机配件、软件的销售,智能家居、智
能电子设备销售;百货销售,乐器销售,     能电子设备销售;百货销售,乐器销售,
工艺礼品、纪念品销售,化妆品、母婴       工艺礼品、纪念品销售,化妆品、母婴
用品、纺织品、计生用品的销售,儿童       用品、纺织品、计生用品的销售,儿童
用品的研发与销售,礼品卡销售(仅限       用品的研发与销售,礼品卡销售(仅限
单用途预付卡销售);自行车、电动助       单用途预付卡销售);自行车、电动助
力车、摩托车、汽车的连锁销售,汽车       力车、摩托车、汽车的连锁销售,汽车
用品销售,车载设备、汽车、摩托车等       用品销售,车载设备、汽车、摩托车等
零配件销售,通用飞机零售;出版物省       零配件销售,通用飞机零售;出版物省
内连锁(仅限零售批发)、音像制品的       内连锁(仅限零售批发)、音像制品的
零售、图书及报刊批发零售(凭行业经       零售、图书及报刊批发零售(凭行业经
营许可开展业务);预包装食品(含熟       营许可开展业务);预包装食品(含熟
食卤味、冷冻冷藏、酒类、婴幼儿配方       食卤味、冷冻冷藏、酒类、婴幼儿配方
乳粉、乳制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       乳粉、乳制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
售,保健食品的零售,酒类零售与批发,     售,保健食品的零售,酒类零售与批发,
餐饮服务(限分公司经营)(按《餐饮服       餐饮服务(限分公司经营)(按《餐饮服
务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初级农产       务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初级农产
品(不含稻谷、小麦、玉米的收购及批       品(不含稻谷、小麦、玉米的收购及批
发)、农副产品的零售,粮油及制品、       发)、农副产品的零售,粮油及制品、
饮料及其他副食品的销售;废旧物资的       饮料及其他副食品的销售;废旧物资的
回收与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家       回收与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家
装建材、摄像器材的销售,Ⅰ类及Ⅱ类       装建材、摄像器材的销售,Ⅰ类及Ⅱ类
医疗器械销售;商品网上销售、开放式       医疗器械销售;商品网上销售、开放式
货架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货架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制冷空调设备及家用电器的安       口业务;制冷空调设备及家用电器的安
              修改前                                  修改后
装与维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     装与维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
产品的售后服务,微型计算机的安装及     产品的售后服务,微型计算机的安装及
维修,汽车装潢、保养及维修;设计、     维修,汽车装潢、保养及维修;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代订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代订
酒店,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游乐设     酒店,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游乐设
备租赁服务,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国     备租赁服务,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国
内商品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     内商品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
信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商务代理,     信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商务代理,
育儿知识培训服务,家政服务,摄影服     育儿知识培训服务,家政服务,摄影服
务、文印服务;货物运输代理、仓储、     务、文印服务;货物运输代理、仓储、
装卸搬运、普通货运;在线数据处理与     装卸搬运、普通货运;在线数据处理与
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   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
信息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国     信息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国
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     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
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通过转售     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通过转售
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诊疗服     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诊疗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     务;花卉、假山、盆景、苗木销售和施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消防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修改前                                  修改后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                       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利润分配政策变更;                 (六)利润分配政策变更;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
过的其他事项。                         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在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
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
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
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
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 20%的;
(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
(三)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修改前                                 修改后
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
务;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
业到境外上市;
(五)利润分配政策变更;
(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事项。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形式的方案;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事项;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十)聘任或者解聘执行委员会委员,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公司总裁、业务线总裁、执行委员会秘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书长、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提名,聘     事项;
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执行委员会委
定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员,公司总裁、业务线总裁、执行委员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会秘书长、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提名,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裁、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并决定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听取执行委员会及公司总裁的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修改前                              修改后
                                   (十六)听取执行委员会及公司总裁的
                                   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
                                   (十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 第一百二十六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
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外,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