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关于增加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12-01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152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发出了《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 2018-147 号公告),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刊登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2 月 6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
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8-148 号公
告)、《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8-150 号
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8-151 号公
告),鉴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效率,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苏宁
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公司控
股股东张近东先生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1,811,43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96%,其通过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
309,730,55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3%,且其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议案》、《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除本次增加的提案外,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议案内容不变。鉴于
本次临时提案情况,董事会决定对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重新
进行通知,现将补充调整后的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1 日-2018 年 1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2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6 日。
(2)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件 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6、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
6、《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7、《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 1 至议案 5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 2018 年 11 月 2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3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议案 6 至议案 8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 2018 年 12 月 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2月7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
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现场登记地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总部办公楼14F董秘办公室;
邮编:210042;
传真号码:025-84418888-2-888480;
邮箱地址:stock@cnsun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4
(2)投票简称:苏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4
①议案设置
备注(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3.00 √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00 √
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 √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部分可供出售
6.00 √
金融资产的议案》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
7.00 √
议案》
8.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②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结
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5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480/888122。
联系人:陈玲玲、张雨婷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
6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宁易购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
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
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提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编码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3.00
议案》
《关于修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4.00
案》
5.00 《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
6.00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7.00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
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
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