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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易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2021-01-30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拟实施的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4、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柳世平、方先明、陈振宇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