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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易购: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1-087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
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孙为民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814,986,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3,827,821,0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5%;其中,参加表决的
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11,450,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
                                                                                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87,165,8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14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26,088,9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孙为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以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张近东先生、董事任峻先生、杨光先生、
徐宏先生、监事华志松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参加现场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
事务所高歌律师、李妃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议案 2 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赞成票 5,813,388,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5%;反对
票 1,593,0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票 5,1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 成 票 335,940,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股 份 的
99.5265%;反对票 1,593,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720%;弃权票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5%。
    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 5,813,703,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9%;反对
票 1,274,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9%;弃权票 8,3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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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 成 票 336,255,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股 份 的
99.6199%;反对票 1,274,8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777%;弃权票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5%。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高歌律师、李妃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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