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购: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依据实际需要,将募集资金专
户转为一般账户继续使用或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并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本议案内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就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 号《关于核准苏宁
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26,996,50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5.17 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29,085,309.4 千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到位,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16 年 5 月 21 日出具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6)第 57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8,988,621.0 千元(包括支付
的银行手续费 131.7 千元),2022 年 1 月 1 日-6 月 5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4,117.9 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0.5 千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9,022,738.9 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32.2 千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5 日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3,402.1 千元,其中募集资金 62,570.5 千元、利息收入 831.6
1
千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自 2016 年 5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
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汉府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玄武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城西支行十三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外经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
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南京龙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
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5 日公司有 14 个募集资金专户及 2 个通知存款账户,具体
情况如下:
2
单位:千元
募集资 利息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合计
金余额 收入
811050101410 募集资金
中信银行南京龙江支行 700.0 88.1 788.1
1068852 专户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291010102100 募集资金
15.1 - 15.1
分行营业部 1180039 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4901880011 募集资金
- 6.6 6.6
南京分行营业部 42834 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409470100100 募集资金
860.4 1.9 862.4
中央路支行 276014 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697511246 5.3 - 5.3
南京建邺支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募集资金
533968716219 - - -
鼓楼支行 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320006621018 募集资金
- - -
鼓楼支行 180002000 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31001547000 募集资金
- - -
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00262 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101581910 募集资金
- - -
南京市汉府支行 0330413 专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310501880000 募集资金
118.9 0.2 119.1
城西支行 87438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401040014 募集资金
- - -
南京洪武路支行 950 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501881700 募集资金
- - -
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 00000136 专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955088002877 募集资金
29.3 - 29.3
分行玄武支行 9000190 专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103500000014 募集资金
1.2 - 1.2
分行营业部 27261 专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103500000026 通知存款
53,903.5 734.8 54,638.3
分行营业部 26877 账户
811050103330 通知存款
中信银行南京龙江支行 6,937.0 - 6,937.0
1777701 账户
合计 62,570.5 831.6 63,402.1
注:上述金额存在四舍五入的情形,求和存在部分差异,下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部分募集资金
项目出现资金节余,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3
单位:千元
调整后投资总 累计投入金 各项目节余 是否实施完
承诺投资项目
额 额 募集资金 毕
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
1,950,000.0 1,949,954.3 45.7 是
目
偿还公司债券项目(二) 1,732,509.1 1,669,852.1 62,657.0 是
合计 3,682,509.1 3,619,806.4 62,702.7 -
截至 2022 年 6 月 5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手续费 132.2 千
元,因此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62,570.5 千元(不包含利息收入)。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项目建设规划,有序开展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物流项目已建成交付并投入运营,公司近年来也
在持续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及服务网络的建设,通过与行业领先的不动产投资
及运营机构合作,实现轻资产运营模式,加速资金循环,回笼资金支持公司物流
仓储建设。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节余 45.7 千元。
2、偿还公司债券项目(二)
鉴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完成支付公司债 18 苏宁 07
回售和兑付本息,且 18 苏宁 07 于 2022 年 6 月 8 日摘牌,公司提前完成 18 苏宁
07 公司债兑付,利息有所节余。偿还公司债券项目(二)节余 62,657.0 千元。
五、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且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
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62,570.5 千元、利息收入 831.6 千元(具体金额
以实际结转时账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六、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将依据实际需要,将公司在中信银行南京龙江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继续使用,其他募集资金
专户予以注销。转为一般账户或注销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1、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5 日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南京龙江支行 8110501014101 (含通知存款 7,725.1
068852
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035000000142 (含通知存款 54,639.5
营业部 7261
账户)
合计 62,364.6
2、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截至 2022 年 6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月 5 日余额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 募集资金专
2910101021001180039 15.1
行营业部 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募集资金专
76490188001142834 6.6
京分行营业部 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 募集资金专
409470100100276014 862.4
央路支行 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募集资金专
697511246 5.3
京建邺支行 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 募集资金专
533968716219 -
楼支行 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 募集资金专
320006621018180002000 -
楼支行 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
93100154700000262 -
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募集资金专
4301015819100330413 -
京市汉府支行 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 募集资金专
31050188000087438 119.1
西支行 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募集资金专
102401040014950 -
京洪武路支行 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募集资金专
32050188170000000136 -
京徐庄软件园支行 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 9550880028779000190 募集资金专 29.3
5
截至 2022 年 6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月 5 日余额
行玄武支行 户
合计 1,037.8
七、审批程序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依据实际需要,将募集资金专户转
为一般账户继续使用或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并终止。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履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内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苏宁易购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6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事项已经苏宁易购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
意意见,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2、苏宁易购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并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依据实际需
要,将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继续使用或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一并终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宁易购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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