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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旺能环境: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12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接到公司大股
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集团”)的函告,获悉其在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质押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解

        第一大                                                                           除质押
股东             原质押    本次解除    剩余质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股东及                                                                  质权人   占其所
名称              股数     质押股数    押股数           日期         日期
        一致行                                                                           持股份

         动人                                                                            比例


美欣             2040 万               1060 万
                           980 万股                   2018-01-15   2018-12-18   浙商证   6.86%
达集               股                    股
                                                                                券股份
团有      是
                                                                                有限公
限公             1326 万
                           600 万股    726 万股       2018-04-19   2018-12-18     司     4.20%
 司                股


合计                       1580 万股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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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欣达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票 142,866,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6,565,045 股的 34.30%。本次解除质押后,美欣达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
押数量为 121,899,144 股,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85.32%,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6%。


    3.本次披露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 数量为
190,390,144 股,占其持有股总数的 80.51%,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0%。


    二、其他说明
    2017 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手方之一美欣达集团
签订的《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美欣
达集团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置入资产(指的是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 24,000 万
元、30,000 万元、40,000 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各个年度,如置入资产的实际净利
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美欣达集团将按照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持有旺能环保的
股权比例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所获得的持股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以现金
补 偿 。 具 体 业 绩 承 诺 及 相 关 补 偿 安 排 可 详 见 2017 年 10 月 12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美欣达集团在本次重组事项中获得的股份数量为 78,310,039 股(公司 2017 年年度
转增方案为:以总股本 245,038,26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2018 年 6 月 4 日除权之后股份数量变为 133,127,066 股),在重组交易完成 36
个月后,且《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后,才能够解除限售。本次被质押
股份涉及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目前,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运营
状况良好,效益不断提升,本次质押股份对美欣达集团正常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影响
较小,若出现业绩补偿问题,美欣达集团承诺提前购回所质押的股票并履行业绩补偿
义务。


    三、备查文件

                                             2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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