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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旺能环境: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19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
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对
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和规范运
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现象,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和金       15        0         15        0          0            否

    张益        15        1         14        0          0            否

   蔡海静       15        0         15        0          0            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我们坚持
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了充分的
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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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地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我们在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
 2018 年 1 月 3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5、关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2018 年 4 月 7 日                                                                  同意
                       第四次会议    度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对下

                                     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8、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

                                     东回报规划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企业

                                     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
2018 年 8 月 22 日                                                                  同意
                       第九次会议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                   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   第十二次会议   1、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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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   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立意见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
                      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1 日                  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我们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公司在媒体和
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2.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报告期,我们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问询、讨
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
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我们认真履行职责,保持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
部门及外部审计服务机构的沟通,完成了有关监督、核查工作。按要求在定期报告
提交董事会前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
2018 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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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事前沟通、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职责,在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公司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时,充分了解事务
所的职业资质与能力,确保了年度报告的数据的准确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
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事项进行
了审核,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3.战略决策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结合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对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讨论通过了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的发展部署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18 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8 年无提议新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8 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2018 年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情况。
    5、2018 年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2019 年我们将继续本
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
特长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参考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坚决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
员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益联系方式:zhyi189@189.cn
    独立董事:张益
    蔡海静联系方式:240334473@qq.com
    独立董事:蔡海静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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