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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旺能环境:关于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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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 2792 号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境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关于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旺能环境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旺能环境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旺能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旺能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4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旺能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浙
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第 2 页 共 4 页
                        关于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度完成收购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5 号)核准,本公司以拥有的置出资产与美欣达

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旺能环保公司 85.92%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同时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旗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兴达实业有限

公司、陈雪巍合计持有的旺能环保公司 14.08%股权。通过此次资产重组,本公司由专门从

事纺织品印染业务转变成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业务的大型环保企业。

    2017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已办妥将置出资产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持有人变更为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 年 10 月 20 日,旺能环

保公司原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旗新龙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兴达实业有限公司、陈雪巍(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公司原股东) 已办妥将

旺能环保公司 100%股权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 年 10 月 20 日,

本公司与旺能环保公司原股东签署了《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2017 年 12 月 5 日,本公

司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新增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到账,并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上市。



    二、业绩承诺情况

                                  第 3 页 共 4 页
    根据本公司与旺能环保公司原股东签订的《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旺能环保公司原股东

承诺旺能环保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相关利息费用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4,000.00 万元、30,000.00 万元、40,000.00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旺能环保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相关利息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29,664.54 万元,低于承诺数 335.46 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 98.88%。

未达到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系部分项目因政府配套设施建设缓慢导致工期有所延后。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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