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8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预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已获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
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18 年 9 月 15 日
登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8-081)。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
工激励或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
许可的其他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
民币 14 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且
不低于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4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10,714,
2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95%。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
之日起 6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
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
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30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14:
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
东大道 1699 号
联系人: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邮 箱:jun_xiong@lcetro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
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