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0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
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0:00 通过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决议
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届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股东金冠国际有限公司、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及硅谷天堂
PE 基金分别以书面方式提名韩盛龙、曾吉勇、陆繁荣、陈伟、王昭
扬、冯新(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包新民、张金隆、李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九名候选人符合董事会的任
职资格,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
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且该九名候选人均各具有丰富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上述所有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
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修订如下:
编 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 股份;
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他公司合并;
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划或者股权激励;
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券;
(六)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按下列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按下
方式之一进行: 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要约收购;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 方式;
回; (二)要约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 式。
它情形。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经股东大会
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规 决议。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三)项、第(五)项、第(六)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三)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购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得超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例,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股份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章程修订相关备案事宜。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投资设立郑州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公司拟在河南郑州市航空港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郑州联创电子有
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亿元,主要从事光学和光电
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该公司成立后拟收购深圳市卓锐通电子
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的摄像头生产线资产,预计收购金额 3000 万元左右(资产以评估值
为准),并扩大摄像头的规模,与南昌基地的光学产业形成联动发展。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2:30 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登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韩盛龙先生,男,1958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中共党员,199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国营第九九
九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国营第四三八0厂厂长,江西省电子集
团公司副总经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江
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董
事长、总裁。
韩盛龙先生为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江西鑫盛投
资有限公司57.272%的股份(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2,130,761股),为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持有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0%的股份(万
年县吉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3,071,895股),江西
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与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其
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于2017年3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
谴责的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盛龙先生本人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韩盛龙先生为实际控制人并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为公司
的创业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
运作,不会给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2、曾吉勇先生,男,1964年12月出生,博士后,历任桂林空军
高炮学院理化教研室助教、讲师、室副主任、副教授,凤凰光学(上
海)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裁兼光学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曾吉勇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13.381%的股份(江西鑫
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130,761股),为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持有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40%的股份(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
司13,071,895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
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曾吉勇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陆繁荣先生,男,1961年9月出生,MBA结业,经济师,中共
党员。历任国营第九九九厂团委副书记、书记、计划生产处处长、副
总经济师兼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兼投资发展部经
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常务
副总裁。
陆繁荣先生持有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6.015%的股份(江西鑫盛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130,761股),为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持有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
的股份(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3,071,895
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于2017
年3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陆繁荣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繁荣先生长期担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为公司的经营和发
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不会
给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4、陈伟先生,男,中国台湾省人,197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历任勤茂资通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科科长,储科电子公司
销售总监,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厦门百鱼电子商务副总
经理。现任金冠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陈伟先生持有金冠国际有限公司50.06%的股份(金冠国际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62,438,732股),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与江西鑫盛投资
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陈伟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昭扬先生,男,中国台湾省人,1962年11月出生,历任宏
基电脑/扬智科技主事工程师、昆盈企业事业部总经理,美格科技/百
丽新科技副总经理,昌益光电/建汉科技总经理,佳录科技CEO,江西
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生控股有限公司、英孚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王昭扬先生持有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英孚国际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924,050股),持有金冠国际有限公司
15.57%的股份(金冠国际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438,732股);除
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王昭扬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冯新先生,男,1967年10月出生,EMBA。历任上海诚信进出
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航嘉源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硅谷
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冯新先生持有上海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0%的股份
(上海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00,004股),为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硅谷天堂恒信财富1号资
管计划投资人,投资比例为7.57%(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硅谷天堂恒信财富1号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5,228,758股);
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冯新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包新民先生,男,1970年12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评
估师、税务师。历任浙江之江资产评估公司项目经理、宁波会计师事
务所部门经理助理,现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任宁波三星电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包新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包新民先生本人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包新民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2、张金隆先生,男,1952年2月出生,博士、教授,1985年至今,
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历任九江商业银行、
烽火科技有限公司、雅致房屋集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14)、
深圳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石
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工商学院副董事长、院长。现兼
任武汉工商学院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金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金隆先生本人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张金隆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3、李宁先生,1972年9月出生,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曾赴
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做访问学者,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CPA中心
副主任、主任,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延华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
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宁先生本人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李宁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