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
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
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强烈信心,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 2/3 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经审阅,公司董事会一致同
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明
确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
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
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公司决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若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方案未能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
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
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关于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
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
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联创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站(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和《联
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
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与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
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
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的行权/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
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
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
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
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
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