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9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 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上午 9:30 分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饶威先生列席会议。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公
告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
(一)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08日。
公示方式: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公告宣传栏进行公示;
反馈方式:通过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
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核查方式: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
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
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