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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电子: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联创JLC1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824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4.95万份,占截至2021年6月21日公司总股本的
0.0987%。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为122人。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6、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42元/股(调整后)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
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
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2019 年 4 月 8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公
告宣传栏进行公示,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

                                      1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了《联创电子关于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
次进行了核实。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
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19年6月10
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5、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修订后的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未侵
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不会导致提前行
权、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江
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
    6、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共 137 名激励对象,
在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已对 6 名离职人员共计 8.9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13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已对 4 名离职人员共计 12.168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
    8、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注销9名已离职/放弃认购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6万份,回购注销7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64万股。
    (二)历次行权数量和价格变动情况一览表
           该次行权   该次取消   该次激励       该次变动 该次变动     该次变动
                                                                                 变动原因简
变动日期     数量     期权数量   对象减少       后期权数 后行权价     后激励对
                                                                                   要说明
           (万份)   (万份)     人数         量(万份) 格(元)     象人数
 授予日
              —         —        —             238       12.62       138          —
2019年5

                                            3
 月20日
授予完成
                                                                          激励对象放
2019年6      —         2          1         236      12.62       137
                                                                            弃认购
  月6日
                                                                          实施2019年
2020年5
             —         —        —          —      7.44        —      年度权益分
 月28日
                                                                              派
                                                                          第一期股票
                                                                          期权行权,
2020年6                                                                   其中部分激
           113.55      8.9         6        113.55    7.44        131
 月30日                                                                   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
                                                                            未行权
                                                                          实施2020年
2021年6
             —         —        —          —      7.42        —      年度权益分
 月4日
                                                                              派
                                                                          第二期股票
                                                                          期权行权,
                                                                          其中部分激
2021年6
           104.95      8.6         9          0       7.42        122     励对象因个
 月30日
                                                                          人原因离职
                                                                          或自愿放弃
                                                                            未行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
                                                                      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
选;
                                                              形,满足行权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4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在2019年-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特殊普通合伙)于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2021年4月23日出具的
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大华审字[2021]
 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006023】号《联创电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计报告》,公司2020年经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       审计营业收入为75.3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亿元,比2018年增长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56.85%,满足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122名在职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       激励对象以及122名在
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良好”、“合格”、“不合   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
   评价结果          优良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优良”,解除限售系
 解除限售系数        100%       80%         60%         0%       数为10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
除限售系数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出具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122名获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
订稿)》和《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
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和解锁当期可行权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股份数量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为104.95万份,占截至2021年6月21日公司总
股本的0.0987%。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行权人数

                                           5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122名,具体数据如下:
                                                第一个行              本次可行   不符合行
                        获授的股票   第一期已              本次可行
                                                权期已注              权数量占   权条件的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行权的数              权的数量
                                                销的数量              已获授期   数量(万
                        (万份)     量(万份)            (万份)
                                                (万份)              权的比例     份)
           副总裁、董
  饶威                    15.00        7.50         0        7.50       50%         0
           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
                          221.00      106.05       8.9      97.45      44.10%      8.6
    术/业务人员
         合计            236.00       113.55       8.9      104.95     44.47%      8.6
         4、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后续行权安排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放弃认购股票期权,对上述
   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6万份予以注销。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注销及回购注销2019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的公告》。
         5、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饶威同时参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其获授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5
   月13日上市,除参与2021年股权激励外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6月30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04.95万份
         3、本次行权股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5,000股。经核查,本次参与行权
   的激励对象包括1名高级管理人员,合计75,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上述人员行权
   的股票受每年不超过25%转让限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行权相关事宜。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
   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缴款、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的大华验字
   [2021]000420号《验证报告》,截至2021年6月18日止,联创电子已收到122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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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权的股票期权104.95万份)符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款
7,787,290.00元。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期权行权募集资金7,787,290.00元全部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为104.95万份,占截至2021年6月21日
公司总股本的0.0987%。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
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420
号《验证报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相
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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