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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电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09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现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
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1、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559,564.5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86%,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551,639.55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46.76%;江西联创电子对其参股公
司联创宏声提供 7,925 万元担保,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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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
项担保行为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违法担保
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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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卫东:




    饶立新:




    张启灿:




                                            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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