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联发展: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久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82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
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
月13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5:00至2018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3、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十六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安胜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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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0,189,8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7,368,160 股的 30.60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8,513,70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0.0926%;通过网络投票股东 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7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20%。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3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79,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46%。
公司董事及部分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
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进行了议案的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
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99,106,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4%;反对1,08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95,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11%;反对1,0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74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
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石陶然、章韵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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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贵州久
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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