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久 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核了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利新联爆破”)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的 议案及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该事项的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保利新联爆破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需按照相关规定 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 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同意保利新联爆破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的相关方案。 独立董事:王新华 张瑞彬 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