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联发展:关于“12久联债”2019年付息公告2019-04-17
股票代码:002037 股票简称:久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16
债券代码:112171 债券简称:12 久联债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 久联债”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3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4 月 24 日
凡在 2019 年 4 月 23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 4 月 23 日卖出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
由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发行人”)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发行的 2012 年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或“12 久联债”)将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开始支
付自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
度”)的利息。根据《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
司债券
2、债券代码:112171 ,债券简称:12 久联债
3、发行人: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6 亿元;
根据《公司 201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投
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12 日)选
择将其持有“12 久联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
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2018 年 4 月 24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公司有
效回售公司债券 1,640,147 张,回售金额 164,014,700 元(不含利
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4,359,853 张,存续债券总额为 435,985,300
元。
5、债券期限:7 年(5+2),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5.80%。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 年末选择不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5.80%。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
息。
9、起息日:2013 年 4 月 24 日
10、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
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
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付息日:2014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24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期:2020 年 4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4、担保情况:无担保。
15、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本期债券 2018 年
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
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
2、利率:5.80%。
3、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3 日。
4、债券付息日:2019 年 4 月 24 日。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80%,本次支
付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一年期利息,即 10 张“12
久联债”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8 元(含税)。非居民
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8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46.4 元。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2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
久联债”持有人。2019 年 4 月 23 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 4 月 23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
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2、在本次付息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
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
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
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
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
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
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
公司名称: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胜杰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天园区
联系人:王丽春 王玲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 213 号
邮政编码:550000
联系电话:0851-86751504、86748121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层-18 层
联系人:冯睿
联系电话:010-85127781
3、托管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0755-21899315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