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久联发展的独立董事,现 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拟聘任魏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毅先生、 江国华先生、廖长风先生、尚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袁莉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彭文林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聘任王丽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聘任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以及 我们的了解,我们认为本次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能够胜任聘任岗位。 3、未发现本次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结果。 独立董事:王新华、张瑞彬、张建 2019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