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负责的了解和核实,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 占用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无以前期 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王新华、张瑞彬、张建 2019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