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0-20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28日、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 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16)、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20-18)。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 上午9:30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交易日9:30~11:30,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十六楼 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安胜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264,236,458股,占公司总股本487,625,309股的 54.18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3,657,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667%;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579,00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3218%。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279,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4909%。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59,917,6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3656%;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2%;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1,961,1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0.6681%;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90%;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9%。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1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56%;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2%;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6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681%;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90%;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9%。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1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56%;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2%;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6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681%;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90%;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9%。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9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958%;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410%;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9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958%;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410%;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1,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410%;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410%;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9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958%;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410%;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9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958%;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4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410%;反对4,2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朱思萌、朱冰倩律师以视频通讯方式见 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