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16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14)。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 上午9:30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十六楼会 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安胜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265,660,311股,占公司总股本487,625,309股的 54.48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3,202,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735%;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457,3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7070%。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703,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7829%。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07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29%;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07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29%;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07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29%;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07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29%;反对7,543,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97%;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43,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139%;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3%。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07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29%;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 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2021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07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29%;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070,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29%;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13,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88%;反对7,59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思萌、朱冰倩到场见证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