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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利联合:关于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2021-27)2021-08-27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27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袁莉女士的
书面辞职报告。袁莉女士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申请辞去总会
计师(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莉女士的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莉女
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袁莉女士出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
人)期间,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袁莉女士为公司发
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
刘士彬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刘士彬先生简历


    刘士彬,男,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历任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保利建设开发总公司总

会计师、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保利能源控股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保

利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本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经查,刘士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

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