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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利联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8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3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
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贵
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 213 号久联华厦 2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经全体监事推选,
由监事姜浩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姜浩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姜浩先生辞职将
导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人数不足 3 人,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
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
前,姜浩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稳定、规范运作,监事会同意提名龚健先生
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及龚健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
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
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
首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及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较
高者(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
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应按照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计算。若公
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
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
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
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
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每股发行价格将参照作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
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不超过 8,534.8506 万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
本 48,762.5309 万股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
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保利联合化
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
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盘江化工集团资产收购项目               13,329.78           13,300.00
         压库山片区矿山综合治理工程 1,000 万吨/
 2                                                    15,225.98           14,500.00
                   年建筑骨料加工项目
 3                 矿山设备购置项目                   15,000.00           14,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1,555.76           6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
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
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鉴于收购盘江化工集团资产的评估结果尚未取得中国保利集
团有限公司备案,若最终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收购盘江
化工集团资产的价格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
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预案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
建立健全完善、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及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
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
联交易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聘请评估机构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
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