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44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2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安胜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 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立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1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4,182,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87,625,309股的56.22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8,426,60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756,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33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9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226,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53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470,07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197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56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756,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27%。 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 各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4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042%;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4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042%;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996%。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2.03 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2.08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89,6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76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89,6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6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 2.0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2.10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76,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522%;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76,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522%;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1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477,5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7.1898%;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2.8066%;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6.审议通过《关于公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813,7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7.3124%;反对7,358,9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2.683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57,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8942%;反对7,358,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0881%;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89,6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76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89,6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6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 9.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聘请评估机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 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36,0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5809%;弃权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36,0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809%;弃权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29%。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86.2962%;反对7,689,6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3.676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89,6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6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 1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66,521,3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7.2058%;反对7,584,2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2.7661%;弃权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1%。 表决结果:当选。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广成先生、侯鸿翔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1 补选李广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239,286,94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87.27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21,330,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37.9368%。 表决结果:当选。 12.02 补选侯鸿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238,736,2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87.07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20,77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36.9573%。 表决结果:当选。 公司控股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45,105,699 股、72,850,840 股。因上述第 1、2、3、4、6、8、 9、10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前述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第 1-10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丽、朱冰倩到场见证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