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01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2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胜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2,929,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87,625,309股的47.76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7,956,53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9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97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07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97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7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 人,代表股份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14,97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0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65,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1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09,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054%;反对 1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1%;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85%。 议案 2.00 关于修订《保利联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65,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1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09,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054%;反对 1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1%;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85%。 议案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65,1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293%;反对 1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08,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000%;反对 12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4%;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85%。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候选人:补选张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 232,71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 14,760,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51%。 表决结果:当选。 4.02.候选人:补选郭建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获得选举票数 232,71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 14,760,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51%。 表决结果:当选。 4.03.候选人:补选饶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232,71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 14,760,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51%。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毕玉梅、朱冰倩到场见证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