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2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解释第 14 号对 PPP 项目合同会计处理调整
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 PPP 项
目业务,根据解释第 14 号进行调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4 号的实施时间要求,本公司应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相关会
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解释所称 PPP 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
依规就 PPP 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
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
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
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
得补偿。
本解释所称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 PPP 项目合同
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政府方,是指政府授权或指定的 PPP 项
目实施机构;PPP 项目资产,是指 PPP 项目合同中确定的用来
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资产。本解释规范的 PPP 项目合同应当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1)政府方控制或
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的类型、对象和价格;(2)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
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对于运营期占项目资产全部使用寿命的 PPP 项目合同,即使项
目合同结束时项目资产不存在重大剩余权益,如果该项目合同
符合前述“双控制”条件中的第(1)项,则仍然适用本解释。
除上述情况外,不同时符合本解释“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
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应当根据其业务性质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运输成本的列示
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了《2021 年第五批企
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中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
公司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
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
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
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
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
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
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解释第 14 号对 PPP 项目合同会计处理调整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解释第 14 号适用于同时符合
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 项目合同,对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
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
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
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不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元)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其他流动资产 -43,940,803.69
在建工程 -1,405,383,889.02
公司对有关 PPP 项目 董事会批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22,717,061.34
合同进行调整 准
未分配利润 54,738,576.91
少数股东权益 18,653,791.72
经评估,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符合“双特
征”、“双控制”PPP 项目相关处理规定,根据投入法、结合未
来现金流量测算处理,本期增加两个 PPP 项目建设期收入 710
万元,增加利润总额 1,766 万元。
(二)运输成本的列示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公司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
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
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同时,对于比较期间的财
务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公司适用《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为:销售费用调减 1.44 亿元、营业成本调增 1.44 亿元。详见
下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审批 受影响的 2021 年影响金额(元) 2020 年影响金额(元)
容和原因 程序 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发生在商品控制权
营业成本 144,055,393.03 14,643,508.92 145,962,071.64 25,438,190.67
转移给客户之前,
且为履行销售合同 董 事
而发生的运输成 会 批
本,本公司将其自 准
销售费用 -144,055,393.03 -14,643,508.92 -145,962,071.64 -25,438,190.67
销售费用重分类至
营业成本。
经评估,运输成本的列示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
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 2021 年 2 月 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及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 PPP 项目合同会计处
理政策及公司运输成本的列示进行了调整,本次公司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实施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