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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利联合: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06-30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拟聘任张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江国华
先生、廖长风先生、张紫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士彬先
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聘任王丽春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能够胜任聘任岗位。
    3、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独立董事:王宏前、王强、李德军
                                         2022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