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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京 港: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8-12-01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18-05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

成本,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和

授权情况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2、发行期限

    不超过9个月。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银行贷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

    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

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安

排等具体方案;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

律文件以及履行与之有关的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4、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 年。

    三、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

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该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
况。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