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独立董事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9-01-0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目 前经 营 情况 稳 定, 财 务状 况 稳健 。 本次 使 用闲 置 募
集资金 购买银 行理财 产品的 决策程 序符合 《上市 公司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定 ,在保 障资金 安全的 前提下 ,公司 使用总 额不超 过 人 民
币 2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 的短期 理财产 品,有 利于提 高闲置 募集资 金的现 金 管 理
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 中小股 东利益 的情形 。该项 投资决 策程序 合法、 合 规 。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冯巧根 戴克勤 徐志坚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