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0-038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30 日(周四)下午 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8 号万达广场
C 座 2111 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
年 7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熊俊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数为
327,637,1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698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数为
327,604,6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691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2,52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067%。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股份数 32,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反对股份数 32,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徐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0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
份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尹磊、沈苏宁到会出席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