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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京 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7-06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2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83,966,8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6,134,207.20

元。

    2.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3,966,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86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8000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7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2           08*****16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7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8 号万达广场 C 座 2220 室南京

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李芳琪

      咨询电话:025-58815738

      传真电话:025-58812758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