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 京 港 公告编号:2022-03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南京港 股票代码 00204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明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8 号万达广 办公地址 场 C 座 22 层 电话 025-58815738 电子信箱 gfgs@nj-port.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0,845,483.46 391,290,147.84 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0,516,915.50 68,382,052.12 17.75% 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6,902,504.47 65,254,999.35 17.8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1,873,204.05 155,874,089.01 -15.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64 0.1413 17.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64 0.1413 17.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4% 2.43% 0.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690,215,500.74 4,740,583,053.21 -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67,894,424.81 2,911,533,475.62 1.9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24,181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京港 (集团) 国有法人 57.41% 277,855,062 0 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 港务(集 国有法人 10.28% 49,749,609 0 团)股份有 限公司 境内自然 徐开东 0.49% 2,372,900 0 人 境内自然 张素英 0.36% 1,720,000 0 人 境内自然 张佳艳 0.32% 1,565,200 0 人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金元顺 其他 0.32% 1,548,500 0 安元启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境内自然 黄长标 0.27% 1,307,200 0 人 境内自然 许喆 0.25% 1,230,000 0 人 境内自然 陈怀清 0.25% 1,191,600 0 人 境内自然 陈海钿 0.25% 1,186,770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不适用 致行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无 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 年 3 月 3 日、3 月 10 日,公司分别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及《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0),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城中院)已受理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 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涉及金额分别为 54,332,950 元及 60,347,500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该两项诉讼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10 月 9 日、11 月 18 日、12 月 28 日在盐城中院进行了四次庭审。2022 年 1 月 27 日, 盐城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六项,作出“中止诉讼”的民事裁定。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仪征港区本地法人实体化 运营的议案》,为构建良好的港产城关系,争取地方政府更多的政策支持,做优做强做大仪征油品液化基地,公司拟以 全资子公司南京港扬州石化仓储公司(简称扬州仓储)为载体,整体规划,分步推进仪征港区本地法人实体化运营。第 一阶段:将扬州仓储更名为南京港仪征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暂定名),将仪征港区资产出租给仪征石化码头仓储经 营,初步实现仪征港区税收本地化。第二阶段:以仪征石化码头仓储为主体,逐步办理相关资质的变更,将仪征港区全 部资产以投资形式注入仪征石化码头仓储,全面实现仪征港区本地法人实体化运营。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 司子公司扬州仓储名称变更为江苏油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简称油港国际),经营范围增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油港国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房产租赁合同》《设施设备租赁合同》,将仪征港区资产出 租给油港国际经营使用。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熊俊 2022 年 08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