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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京 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0-20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44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期在江苏交通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招标投标平台对扬州港仪

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

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

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

序后,公司关联方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为

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

异议。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

YZG-2022-SG标段中标人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10,102.51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

权,是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狄锋、孙小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为10,102.5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蒋海峰

    注册资本:12,9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

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

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

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南京港港务工程公司,2018年混合所
有制改革后更名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00万元,股权

结构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紫金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占比42.26%、35.26%、22.48%。

    港务工程公司主要从事港航工程建设及房屋建筑,具有成熟的港航工

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等施工资质。

承建过30多座码头(其中5000吨级以上5座)及多项综合性水运工程项目,

承建项目遍及长江沿线。

    截至2022年 9月30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88,676.80万元,净资产

18,199.43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10.21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866.82万元,净利润1,423.5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

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

行。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

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公司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

招标投标平台发布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

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招标公告,共6家单位投标。经履行评审程序

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
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进行了中标公示,中标单位为南京港港

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0,102.51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

序在先者为准。

    2. 合同承包范围

    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610-611 码头改建工程施工图

范围内的码头水工结构、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港池疏浚、

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监控系统

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缺陷

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3. 合同签约价
    人民币(大写)壹亿零壹佰零贰万伍仟壹佰贰拾玖元整

(¥101025129.00)(含 9%增值税)

    4. 工期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重要工期节点: 2023 年 4 月底具备

工艺管线安装条件,2023 年 5 月底具备尾气回收、输油臂、拖缆钩等设

备的安装条件。最终时间以最终确定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节点根据开工

时间延期)。

    5. 付款方式

    施工合同签订生效 28 天内,或计划开工日期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

付合同价的 20%作为预付款。在支付工程预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缴

纳合同价的 5%的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履约保函的

有效期一直到工程交工验收止。

    按月计量支付进度款;按照月度工程计量的 80%支付;当工程款支付

达到合同总价的 8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支

付至工程结算值的 90%;工程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 97%,

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尾款,尾款不计利息。

    6. 合同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610-611 码头改建工程施工

YZG-2022-SG 标段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项目施工单

位,港务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港务工程公司的资质满足公司项目建设需

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

610-611 码头改建工程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码头安全性、环保性、可靠性,

满足安全环保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 1 月 1 日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累计已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3,291.15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610-611 码头改建工程施工

YZG-2022-SG 标段的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形成,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

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 独立意见

    公司仪征港区 610-611 码头改建工程符合公司发展需求,610-611 码

头改建工程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码头安全性、环保性、可靠性,满足安全

环保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

限公司 610-611 码头改建工程施工 YZG-2022-SG 标段的关联交易因公开

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

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

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同意本次《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

议案》。

    十、备查文件

    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