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34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
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近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对一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购置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公司关联方南京港机重工制
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机重工)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
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一台岸边集装箱
起重机购置项目中标人为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中标价格2,990.88
万元。
港机重工是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建华、狄锋、孙小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为2,990.8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天字号路8号
法定代表人:张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580451165A
经营范围:港口起重装卸、运输机械(不含机动车)及结构件的设计、
制造、修理、安装、租赁、销售;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普通货物装卸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港机重工是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独资),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主营港口起重机械、运输机械(不含机
动车)及配件的设计、制造、修理、安装、销售。港机重工系国内具备资
质从事大型港口机械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的专业工厂。
截至2022年12月 31日,港机重工总资产 147,887.22万元,净资产
53,241.00 万 元 。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港 机 重 工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92,287.9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248.94万元,净利润2,132.4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龙集公司一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购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
行。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
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龙集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一台岸边集装箱起重
机购置项目招标公告,共4家单位投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龙集公司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一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购置项目中
标公告,中标单位为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2,990.88万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同内容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商务条款和条件
相关方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环保告知书
廉洁协议书
如果上述所列的文件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顺序在前的为
准。本项目在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签署的有关备忘录也将作为本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若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与上述所列文件或备忘录之间前后有矛
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买方
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南京港龙潭港区所在地。
3. 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 10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期按照招标公告要求。
4. 合同价款
含税总价 (人民币小写):29,908,800 元,增值税税率为 13%;(人
民币大写):贰仟玖佰玖拾万捌仟捌佰元整。
5. 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且收到规定单证后的 30 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 10%(即 RMB 2,990,880.00)的预付款。合同生效后,收到基本设计资
料且审图通过后的 30 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即 RMB
5,981,760.00)的进度款。全部货物生产制造完成具备到港条件,且收到
规定单证后的 30 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即 RMB 8,972,640.00)
的进度款。安装调试完成投入试运行,且收到全部竣工资料的 30 个日历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即 RMB 5,981,760.00)的进度款。试运行三
个月且验收合格后的 30 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即 RMB
2,990,880.00)的验收款。质保期满,且收到规定单证后的 30 个日历日
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即 RMB 2,990,880.00)尾款。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7. 其他内容
关于采购内容、技术规范、合同价格、款项支付、质量保证、竣工验
收、索赔、延期、诉讼等内容见合同相关附件。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龙集公司一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购置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需要,龙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购置项目采购单位,
港机重工为中标单位。港机重工的资质满足龙集公司项目购置需要。关联
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至目前,除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与港机重工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龙集公司一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购置项目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
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我们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
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 独立意见
该项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
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同意本
次《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备查文件
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4. 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