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海种业: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9-05-15
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
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
正常运营、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
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理财品种,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
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6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
产品的独立意见的签置页)
独立董事:
潘爱玲
黄方亮
孙爱荣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