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1 证券简称:登海种业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关于召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16), 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中遗漏了一项议案, 公司对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并于同日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17)。 3、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4: 00 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 司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龙祥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 538,157,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0,000,000股的61.1542 %。 公司 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34,606,0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7507%。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 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551,3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036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9 人,代表股 份 5,421,3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7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551,33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3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15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21,3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3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15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21,3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15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21,3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15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21,3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15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21,3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15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21,3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5,449,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4969%;反对 2,707,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5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50.0541%;反对 2,707,7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49.94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低风险 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7,842,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15%;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301,9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6,2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4.1881%;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416%;弃权 301,9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03%。 6 (九)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龙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8,120,1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5,384,13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38%。 2、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颜理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8,120,1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5,384,13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38%。 3、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姜卫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8,120,1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5,384,13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38%。 4、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唐世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6,956,3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7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4,220,33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468%。 7 5、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程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6,956,3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7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4,220,33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468%。 6、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锡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6,969,4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7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4,233,43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884%。 上述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十)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8,133,2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5,397,23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5%。 8 2、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方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8,133,2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5,397,23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5%。 3、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孙爱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6,969,4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7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4,233,43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884%。 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十一)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寰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6,989,8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8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4,253,83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647%。 2、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李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 所获得的同意选举票数为 536,357,1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6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选举票数为 3,621,100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936%。 上述 2 位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新当选的监事王寰邦先生、李玉明先生与公司职工大会推选的职 工监事翟冬峰女士、王敏邦先生、张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最近二年 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1 年度 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10 五、备查文件 1、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