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19-049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
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通知》对原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
款”、“应付票据”、“应收利息”、“应付股利”、“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工
程物资”、“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等报表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
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
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
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
“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
收入”项目。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
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
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
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
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三)变更日期
1、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政策变更,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四)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执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列报项目 变更后金额 变更前列报项目 变更前金额
应收票据 1,161,27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422,072,673.72
应收账款 1,420,911,403.72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272,549,027.2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72,549,027.20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95,972,612.79
应付账款 595,972,612.79
应付利息 34,571,686.48
其他应付款 307,243,122.59 应付股利 5,843,848.23
其他应付款 266,827,587.88
长期应付款 91,850,977.73
长期应付款 92,650,977.73
专项应付款 800,000.00
管理费用 475,788,546.92
管理费用 501,139,666.98
研发费用 25,351,120.06
注:上述数据包含本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
本次执行五项新会计准则将使得公司需调整 2018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即公司 2018 年期初留存收益增加 755.77 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14.71
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