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0-097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出售美 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因基因”)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股东世纪长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俞熔先生、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 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徐可先生、高伟先生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出售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将所持有的美因基因 20.0607%股权分别转让给关联方青岛灵泽医 疗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灵泽”)和非关联方厦门泛鼎 佳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泛鼎”)、青岛汇创启航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汇创”)、刘伊、司亚丽,转让价款合 计为人民币 54,1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交易对方全称 转让金额 转让比例 对应注册资本 1 青岛灵泽医疗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500 15.0000% 182.0520 2 厦门泛鼎佳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00 2.0000% 24.2736 1 3 青岛汇创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64 1.3200% 16.0206 4 刘伊 2,700 1.0000% 12.1368 5 司亚丽 2,000 0.7407% 8.9902 合计 54,164 20.0607% 243.4732 2、鉴于股权受让方之一青岛灵泽为公司副董事长郭美玲女士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出售美因基因部分股权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徐可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世纪长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俞熔先生、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 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徐可先生、高伟先生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4、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美因基因 48.612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公司持有美因基因 28.5517%的股权,美因基因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灵泽医疗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马连庄镇富安路 165 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世纪鸿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牟言冬) 成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0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院管理; 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机 械设备租赁;日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 2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世纪长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9,970 99.90% 2 山东世纪鸿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 0.10% 合计 30,000 100% 主要经营数据:青岛灵泽为 2020 年 11 月新设立企业,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青岛灵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世纪鸿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最近一年的财务 数据为:(未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3,872.27 万元,负债 总额为 3,510.32 万元,净资产为 361.95 万元,营业收入为 14,860.22 万元,净利 润为 351.95 万元。 资金来源:本次青岛灵泽的投资款系自有资金,为合伙人缴纳的出资款及增 资款。 与公司关系:青岛灵泽为公司副董事长郭美玲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青岛灵泽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经查询,青岛灵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非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泛鼎 企业名称:厦门泛鼎佳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3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 心 C 栋 4 层 431 单元 H 企业类型:非法人商事主体(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金额:人民币 5,65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泛鼎(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锦明) 成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1 倪秉昕 有限合伙人 5,600 99.115% 2 泛鼎(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 0.885% 合计 5,650 100% 主要经营数据:厦门泛鼎为 2020 年 11 月新设立企业,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厦门泛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泛鼎(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最近一年的财务数 据为:(未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99.90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4.73 万元,净资产为 285.17 万元,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70.26 万元。 资金来源:本次厦门泛鼎的投资款系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为合伙人缴纳的 出资款。 与公司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泛鼎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 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厦门泛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青岛汇创 企业名称:青岛汇创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阳关路 777 号 3 号楼 30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金额:人民币 20,301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汇信启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薛 超雄) 成立时间:2020 年 01 月 03 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以 上项目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 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并依据金融办、中国人民 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公安局、商务局颁发的许可证 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上海懿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0 98.5175% 2 上海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300 1.4776% 4 3 成都汇信启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 0.0049% 合计 20,301 100% 主要经营数据:青岛汇创为 2020 年 1 月新设立企业,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青岛汇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汇信启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最近一 年的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97.07 万元, 负债总额为 2.97 万元,净资产为 94.11 万元,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43.20 万元。 资金来源:本次青岛汇创的投资款系自有资金,为合伙人缴纳的出资款。 与公司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汇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 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青岛汇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刘伊 刘伊,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9004**********08,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刘伊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资金来源:本次交易中受让相关股权的资金来自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经 查询,刘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司亚丽 司亚丽,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12721**********20,住所:河南省郑州 市金水区****。司亚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资金来源:本次交易中受让相关股权的资金来自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经 查询,司亚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4 层 401 5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13.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熔 成立时间:2016 年 01 月 05 日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医 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服装、鞋帽、针 纺织品、日用杂货、食用农产品、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 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医疗器械Ⅲ类、Ⅱ类、Ⅰ类;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姓名 号 注册资本 比例 注册资本 比例 1 美年健康 590.00 48.6125% 346.5268 28.5517% 2 天津宏因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341.67 28.1516% 341.6700 28.1516% 3 北京因卫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88.33 7.2779% 88.3300 7.2779% 4 珠海中卫易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 4.1197% 50.0000 4.1197% 5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 2.4718% 30.0000 2.4718% 6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4718% 30.0000 2.4718% 7 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34 1.9231% 23.3400 1.9231% 8 赣州璋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34 1.9231% 23.3400 1.9231% 9 张雅军 15.00 1.2359% 15.0000 1.2359% 10 胡剑萍 12.00 0.9887% 12.0000 0.9887% 11 上海易方达新希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0.00 0.8239% 10.0000 0.8239% 12 青岛灵泽 182.0520 15.0000% 13 厦门泛鼎 24.2736 2.0000% 14 青岛汇创 16.0206 1.3200% 15 刘伊 12.1368 1.0000% 16 司亚丽 8.9902 0.7407% 合计 1,213.68 100% 1213.6800 100% 6 (二)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630133 号和众环审字[2020]630483 号,美因基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546.40 24,239.60 负债总额 7,168.94 4,893.56 应收款项总额 17,802.48 12,274.13 净资产 33,377.46 19,346.04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0,955.44 13,553.75 营业利润 5,641.97 4,984.17 净利润 4,831.41 4,179.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9.14 4,195.69 (三)评估价值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际”)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美因基因进行了评估,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出具了《美年大健 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 VIMQP0761 号)。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美因基因资产账面 价值 37,810.53 万元,评估值 42,352.68 万元,评估增值 4,542.15 万元,增值率 12.01%。负债账面价值 4,644.83 万元,评估值 4,239.83 万元,评估减值 405.00 万元,减值率 8.72%。净资产账面价值 33,165.70 万元,评估值 38,112.85 万元, 评估增值 4,947.15 万元,增值率 14.92%。 经市场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口径归母所有者权益账 面值为 33,377.46 万元,评估值为 265,138.11 万元,评估增值 231,760.65 万元, 增值率 694.36%。 美因基因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北京市卫健委官方指定的新冠核酸检测 单位。美因基因主营业务为系为大众健康管理、医疗临床、科研机构等提供基因 检测服务。目前,已形成了辐射全国 200 余城市、800 余医疗机构的业务规模, 月均检测量达 30 万人次,已累计为中国人群提供了近千万人次的基因检测服务。 7 通过以上分析,评估报告选择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经济行为的参考依据。 (四)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即公司持有的美因基因 20.0607%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 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 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美因基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交易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不存在对美因基因提供 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美因基因理财及美因基因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美因基因 不存在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 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美因基因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历次交易定价情况 2016 年 10 月,美因基因根据战略需要,引进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代码:300463)、西藏山南世纪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方达新 希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中卫易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 7 名 投资者,并签署了《关于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 称“增资协议”。增资协议约定,全体股东按照美因基因增资前整体估值人民币 100,000 万元,以 100 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该 7 名投资者增资合计人民币 16,700 万元,其中 167 万元计入美因基因注册资本,其余部分作为投资溢价计入美因基 因资本公积。美因基因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1,167 万元,公司放弃了上述 同比例优先认缴增资权,上述增资完成后,美因基因整体估值为人民币 116,7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发布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美因健康同比例增资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142)。 2018 年 4 月,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美年健康 拟收购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8] 第 000249 号)》,美因基因评估结果为 116,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8,767.20 万元收购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美因基因 33.42%股权。该 次股权转让作价,系在参考上述评估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在自愿、公平、公 8 允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美因基因整体估值为人民币 116,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的《关于收购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64)。 2020 年 1 月,美因基因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引进投资方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和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投后估值为人民币 260,000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放弃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本次交易定价情况 根据中联国际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美年大健康产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 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 VIMQP0761 号)。报告中评估采用市场法得 出的美因基因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65,138.11 万元,并最终选择市场法评估结果 作为本次经济行为的参考依据。 在参考上述评估值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年初美因基因引进投资方后估值情况, 经交易各方在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美因基因整体估值为人民币 270,000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灵泽/厦门泛鼎/青岛汇创/刘伊/司亚丽 乙方:美年健康 丙方:美因基因(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乙方系目标公司的现有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48.6125%的股权,目标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3.68 万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90 万元。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及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51%(以下简称“股权转让首笔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首笔付款 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在目标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9 等政府部门相关手续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的 49%。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各方同意应在交割日后 3 个工作日内递交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丙方负责办理,甲方及乙方均应全力配合,各方同意 签署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主管机关就本次股权转让时要求提供的必要和合理的 法律文件。 (三)其他 1、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各方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即各方已加盖公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已签字; (2)乙方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3)丙方股东会已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裁定属于无效或无法执行,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 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4、由于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等在订立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 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使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无法履行或受到严重 影响时;或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改变,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 力事件的一方,应在该事件发生后 15 天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 件或有关政府批文通知对方。由于发生上述事件,需要延期或解除(全部或部分) 本协议时,由本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伍份,各方各持壹份,目标公司留存贰份供后续备案使用, 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前期收购美因基因股权达到控股,是为了有利于强化美因基因与公司之 10 间的战略协同,借助公司的平台优势,把基因检测业务做成公司未来主业持续高 速增长的新引擎。经过双方的双向赋能,且今年美因基因为北京区域人民提供从 采样到报告的核酸检测服务,相关业务提升了美因基因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其独 立发展奠定了基础。美因基因按照其自身发展需要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进行股 权结构优化,重组美因基因的组织架构,不再由上市公司控股,为后续独立上市 创造条件。 同时,本次股权转让也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公司主业,公司将继 续专注主业,深耕体检行业,全力发展线上线下业务,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 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美因基因股权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美因基因 28.5517%的股权,美 因基因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 表》第五十条“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 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约 11 亿元,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数额 美因基因整体交易价值 ① 270,000 本次交易前持有美因基因股权比例 ② 48.6125% 原持有美因基因股权的公允价值 ③=①*② 131,254 本次处置股权比例 ④ 20.0607% 处置股权部分的公允价值 ⑤=①*④ 54,164 剩余股权部分的公允价值 ⑥=③-⑤ 77,090 预计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美因基因净资产的持有股权比例的账面价值 ⑦ 17,676 预计投资收益 ⑧=③-⑦ 113,578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未来的日常经 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未来与美因基因的日常交易将视实际业务情况,履行 11 相应的审议程序。 (三)董事会对于交易方履约及风险判断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方青岛灵泽为新设立的合伙企业,尚未实际经营业务, 其实际控制人郭美玲女士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无较大的风险因素。此外,本次其他交易对方厦门泛鼎、青岛汇创、刘伊、司亚 丽,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无较大的风险因素。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青岛灵泽及其实际控制人郭美玲女士控制的 企业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2.38 万元。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先确认,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出售美因基因部分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公司主业, 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 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 的价格系根据上述评估报告的结果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客观、公 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 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 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2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美年健康本次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资 产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方式符合市 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一、其他说明 (一)交易完成后对于关联交易的安排 公司与美因基因产生的日常交易,系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满足客户体检 项目需求,向美因基因采购基因检测服务;同时,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会向美 因基因提供核酸检测采样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美因基因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美因基因之 间的交易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履行相应的审议 程序后展开。 (二)交易完成后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影响的安排 本次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将及时修正本年度业绩预告。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涉及议案发表 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4、《美因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630133 号、 众环审字[2020]630483 号) 5、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美因健康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 VIMQP0761 号) 13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二 0 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