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后,能 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 独立董事:葛俊 刘勇 刘晓 王辉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